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会员及会费标准管理办法

您好:本会的会员需要拥护本会章程,符合下列条件的,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:

  1. 热心优生科学事业,从事优生科学及其相关学科工作,并在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工作能力和学术影响的相关人士,可申请成为本会的个人会员;
  2. 热心优生科学事业,具有社会责任担当,愿意积极参加本会各项活动的企业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,可申请成为本会的单位会员。

本会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加入本会。

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
  1. 提交入会申请书;
  2. 经2名以上会员介绍;
  3. 提交有关证明材料,包括:
    • 个人最高学历证书、职称证书的复印件;
    • 个人获得的相关荣誉、奖励证书的复印件;
    • 个人承担或参加的相关国家级、省市级研究项目批准件的复印件。
  4. 由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;
  5. 由本会理事会或其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,并予以公告。

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
  1. 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  2. 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  3. 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  4. 获取本会编印的有关资料和信息的优先权;
  5. 退会自由。

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
  1. 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;
  2. 执行本会的决议;
  3. 按规定交纳会费;
  4.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
  5. 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
会员如有违反法律、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给予下列处分:

  1. 警告;
  2. 通报批评;
  3. 暂停行使会员权利;
  4. 除名。

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自动丧失会员资格:

  1. 1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;
  2. 1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;
  3. 不再符合会员条件;
  4.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。

申请中国优生科学协会第八届会员,需填写《中国优生科学协会第八届个人会员登记表》表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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